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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現況

一、諮商中心心理治療設置現況:
心理治療所之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
中心現況
1、有明顯區隔之獨立作業場所及出入口。
符合
2、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二十平方公尺。
符合
3、應有心理衡鑑室或心理治療室,其空間應具隱密性與隔音效且合計不得小於十平方公尺。
符合
4、應有等候空間。
符合
5、應有保存執行業務紀錄之設施,並有專責人員管理。
符合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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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心理衡鑑室或心理治療室應在明顯可及處,設置警鈴。
符合
(2)     心理衡鑑室或心理治療室及等候空間,應明亮、整潔及通風。
符合
(3)     應有緊急照明設備。
符合
 
二、諮商中心面積:約270坪
heart一樓
  1. 資源教室辦公室15坪x 1間
  2. 學生會談室4 坪x 4間、3坪x 2間
  3. 多功能學習休息區 8坪x 1間
  4. 大型會議室25坪x 1間
  5. 檔案室 3坪x 1間
  6. 志工討論區3坪x 1間
heart二樓
  1. 櫃台接待及圖書閱覽休息區25坪x 1間
  2. 開放空間與等待區25坪x 1間
  3. 初談室4坪x 1間
  4. 個別會談室兼專兼任辦公室4 坪x 17間
  5. 主任室兼多功能空間8 坪x 1間
  6. 行政辦公室 8坪x 1間
  7. 小團體諮商室8坪x 1間
  8. 大團體諮商室25坪x 1間
  9. 小型會議室4坪x 1間
  10. 檔案室兼全時實習諮商心理師辦公室8坪x 1間
  11. 其他重要設備/設施:圖書閱覽區、資訊佈告區、秘密花園、歇歇角、談心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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