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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信函輔導:無言的結局/三角關係

老師 :

我從二年級開始,就和隔壁班的一位女同學「出雙人對」,我們共同擁有許多美好的回憶,這當中雖然有些爭執,但我對她仍是「一往情深」,希望我們以後能共給連理,成為一生的伴侶。可惜,最近她提議分手,給我的理由是「個性不合」,但據我的了解是另有他人追求她,而他似乎比較喜歡那個第三者,我實在不甘心投注了兩年的心血與感情,竟然就這樣飄逝而去,因此我一再地去找她,她開始避而不見,這樣讓我更生氣,於是我寫信給她,同時也寫信給哪位第三者,希望他不要「橫刀奪愛」,結果,他們倆個把我的信拿給我們的導師看,指責我威脅、騷擾他們,老師把我罵一頓,說我如此做「不道德」 。請問,奪人所愛,背棄一個對你深情的人,難道這就 「道德」嘛?這個社會似乎是非公理不分,請問,我要如何才能讓我的女朋友回到我身邊呢?我覺得她應該是我的,任何人都不該搶走她,我們原來是一對美眷,可惜被那位第三者拆散了。

一位四年級的男生 敬上

這位四年級的同學 : 您好!

和你所喜歡的人分手,的確是怠情上的一種創傷,因為從相識相知到相戀,男女雙方都會有某些程度的感情投入,一旦分手,往往會有錯綜複雜的情緒反應,如傷心、怨恨、失望、不甘願、否認、不接受事實等,可以暸解你目前的心情感受可能走以上情緒反應的組合,而你一直想設法挽回這一段感情,希望那位女同學能回到你身走,似乎一切問題就解決了。

老師認為處理感情問題,最主要的不在於逝去的情愛,或是離開你的「她」 ,而是你自己。因為從分手前可能的裂隙、爭執、掙扎、到分手後的失意、痛苦其不甘心,都在你的心中起了很大的波瀾, 需要復健,好好地加以澄清與理解, 才能平靜下來,所以此時找到及抓到自己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男女間的愛情,並非曾經擁有,就保証永遠都會擁有,這期間的變數很多,你們尚無婚姻的約束,她有權力選擇其他的人,也有權力和別人交往。同樣地,你也走一樣,當然,在目前你的心境如憤怒與難過之際,你尚不適合馬上去找一個人替代,要先安內才能攘外。分手固然遺憾,但不是全然負面的,若能面對挫折的事實,自其中去了解原委,從挫折中再成長,在生活或想法上有所省悟及調適,也走一種學習的歷程。

愛迪生在找到鎢絲配燈泡之前,不知「失敗」過幾次,但他也不以為這是「失敗」,他認為至少他知道那一些材料不適合放在燈泡內發亮,經過許多的實驗, 才能找到最好最耐用的材質。

人與人之同的交往,有一定的禮貌與禮節,男女朋友也是人際關係的一種,人與人之門的友誼,首重互相的喜悅與接納,要能兩廂情願,關係才能持久。若有一方不願來往,除非兩人之間有誤會,可以澄清冰釋,若只是主觀的氣味不合,或走難以溝通,或是個性的相異難以相容,最好不要勉強,我們與同性之間的友誼一定遇過相同的情況,在愛情的世界裡亦同,老師勸你先安定自己的心情與埋智, 才能重新出發。

如果你還有任何的不平與不甘願,歡迎你來諮商中心談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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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清華大學導師雙週刊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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