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大學部申請優先住宿事宜
主旨:103學年度大學部申請優先住宿事宜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宿舍規則
公告事項:
壹.申請優先住宿學生對象及審查承辦單位如下:
一.身心障礙同學---請攜帶身障手冊至住宿組辦理登記。
二.低收入戶及中收入戶證明者---請攜帶正本證明至住宿組辦理。
三.原住民---請攜帶身份證正本或身份証明至住宿組辦理登記。
四.校隊優異同學---請體育室提供校隊優異同學申請住宿名冊(校隊申請優先住宿須附切結書)。
五.家境清寒生(無低收入戶證明者)及孱弱生---請攜全戶所得及相關証明至生輔組辦理申請(以審核通過名單為準、奉核名單得優先候補)。
貳.申請作業相關規定:
一.時間:清寒生及孱弱請參考生輔組公告作業時間,其他特殊生請於103年1月6日起至2月21日止至相關單位辦理登記,逾時不再受理。
二.地點:住宿組、體育室、生輔組各相關審核承辦單位。
參.其他規定:
一.登記者必須先登記一般房。
二.申請優先住宿同學,經核可後不得私自轉讓床位予他人,一經檢舉查獲即註銷住宿資格。
三.本學期住宿重大違規及取消住宿權同學不得申請住宿。
四.申請優先住宿核准同學,務必於開放網路申請宿舍期間上網完成登記,否則視同放棄宿舍申請。
五.有關網路申請住宿作業、請參考住宿組後續網路公告。
住宿組
102年12月16日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宿舍規則
公告事項:
壹.申請優先住宿學生對象及審查承辦單位如下:
一.身心障礙同學---請攜帶身障手冊至住宿組辦理登記。
二.低收入戶及中收入戶證明者---請攜帶正本證明至住宿組辦理。
三.原住民---請攜帶身份證正本或身份証明至住宿組辦理登記。
四.校隊優異同學---請體育室提供校隊優異同學申請住宿名冊(校隊申請優先住宿須附切結書)。
五.家境清寒生(無低收入戶證明者)及孱弱生---請攜全戶所得及相關証明至生輔組辦理申請(以審核通過名單為準、奉核名單得優先候補)。
貳.申請作業相關規定:
一.時間:清寒生及孱弱請參考生輔組公告作業時間,其他特殊生請於103年1月6日起至2月21日止至相關單位辦理登記,逾時不再受理。
二.地點:住宿組、體育室、生輔組各相關審核承辦單位。
參.其他規定:
一.登記者必須先登記一般房。
二.申請優先住宿同學,經核可後不得私自轉讓床位予他人,一經檢舉查獲即註銷住宿資格。
三.本學期住宿重大違規及取消住宿權同學不得申請住宿。
四.申請優先住宿核准同學,務必於開放網路申請宿舍期間上網完成登記,否則視同放棄宿舍申請。
五.有關網路申請住宿作業、請參考住宿組後續網路公告。
住宿組
10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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