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年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智障礙者特殊教育創新方案-中學後轉銜方案招生簡章
114年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智障礙者特殊教育創新方案-中學後轉銜方案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一)具備高級中等教育學歷並持有鑑輔會鑑定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為智能障礙者或自閉症者。
(二)具備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及自行前往本校之交通能力者。
二、審查機制:
(一)申請者填妥相關表件遞交申請。
(二)針對申請者遞交表件內容進行初步書面審查。
(三)審查委員對申請者及家庭成員進行面談以深入評估申請者能力與方案的適配程度。
(四)參酌相關送審資料進行最終審核。
三、執行期程及工作內容:114年1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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