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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防治第二期刊

近年來,校園自我傷害事件頻傳,生命關懷議題越受重視。清大諮商中心在第一期導師電子報談到「危機的立即處理」。而本期主題為「校園潛在自傷危機學生的辨識」,期望有助老師們提高對危機學生的敏感度,了解自我傷害的種類,增強導師辨識危機警訊的能力,及時幫助身旁可能潛在自傷危機的學生,以達預防功能。

『教師如何辨識有潛在自我傷害危機的學生』
一、何謂自我傷害:
「自我傷害」強調一個人「有意」使自己身心受傷害。以下介紹不同類型的自我傷害:
(一)自殺(suicide):一個人以自己的意願與手段結束自己的生命,例如跳樓且死亡。
(二)企圖自殺(attempted suicide):一個人企圖嘗試結束自己的生命但不成功,例如吞藥但獲救。
(三)自我傷害(self-destruction, self-damage):一個人傷害自己的身心健康,但無結束自己生命的清楚意願。如:重複地拔自己的頭髮,咬傷或割傷自己…等。
(四)攻擊行為(attack behavior):有意傷害他人,也常讓自己陷入不良狀態,如毆打他人。
(五)憂鬱反應(depressive reaction):憂鬱是低落/沮喪/傷心的情緒,常在思考上伴隨「沒有希望」,常認為自己「一無是處」、「我很糟糕」。行為上表現如:飲食、睡眠習慣的改變,失眠,情緒疲倦;對一般社交休閒活動失去興趣,逃課;濫用酒精、藥品(如:大量安眠藥或違禁藥品);或情緒失控、攻擊他人。許多自殺研究中,提到「憂鬱」是自殺者最主要之普遍感受,憂鬱個體常無法客觀理性評估自己的現狀,此時自殺就對其呈現一定程度的吸引力。
二、自我傷害(自殺)的徵兆與初步處理:
自我傷害的發生常是有跡可循的,且每個學生表現方式不盡相同。老師可透過觀察學生上課、出席狀況,從同學或好友處詢問,或與學生當面晤談,來蒐集資訊並辨識以下的徵兆,提早發現需要幫助的學生,適時給予關懷、傾聽與支持,必要時通報諮商中心或教官。老師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察覺學生自我傷害的徵兆:

(一)自我傷害(自殺)的徵兆
1.語言上的線索:
學生在直接言談或書面中,提及想死的念頭、覺得自己走到困境、絕路、想不出辦法解決、想放棄…等表達,或對死亡的議題感到興趣。
2.行為上的線索:
(1) 學生行為與過去很不同:例如由安靜變為多話或由多話轉為安靜;上課、出席狀況異常或成績變差;增加對酒精/藥物的依賴;社交團體中(如班上/社團/學會)與他人互動變少或無互動。
(2) 學生放棄個人財物:例如將自己心愛的東西分送給別人,寫遺書分配財物…等。
(3) 情緒變化大或情緒低落:例如出現不滿情緒或有許多抱怨,情緒失控、突然攻擊他人,或有憂鬱徵兆(參考前頁第五項)。
(4) 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受到影響:例如睡眠與飲食習慣變得混亂、失眠,常顯很疲憊,病假增加,常抱怨自覺體弱多病,身體影響生活功能之慢性/急性疾病…等。
3.環境上的線索:
(1) 學生身邊出現明顯壓力事件:如分手、課業困難、面臨二一、無法如期畢業、新生則常有環境適應困難,並對自己失去信心等。
(2) 學生家中有大變故:如家中經濟變動、不得已搬家、意外事故、父母離婚、親人死亡或重病等…等。
(二)自我傷害(自殺)的初步處理
研究與臨床經驗指出,與當事人討論自殺議題,不但不會增加他/她自殺的決心,反而有助於宣洩情緒,降低個體的自殺意圖。當老師知道學生似呈現自傷危機狀況時,可以約學生於安靜的空間談談,以開放的態度跟學生一起討論此議題,將有助於學生情緒宣洩。教師可詢問學生生活中有無可信賴者(例如家人、親戚、同儕或友人等)能夠提供關心或協助?教師亦可協助轉介學生至諮商中心求助,心理師將可持續努力,幫助學生度過難關。教師如何轉介學生至諮商中心?轉介相關程序與議題,將於下期「導師電子報」加以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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